实木家具天然、环保、健康,透着自然原始之美,符合现代都市人崇尚大自然的心理需求。但要买到真正的实木家具还要学会几招。
疤痕反成好帮手
全实木家具存在天然的色差,其色泽、纹理有一定的差异,实木贴皮的家具外观上缺陷则很少,其纹理清晰甚至优于全实木家具。消费者可以利用实木的纹理和疤结,分别看外表和背面相应的位置,如果对应得很好则是纯实木的。另外,看疤痕也是鉴定纯木的好方法,看好疤痕的一面所在位置,再在另一面找是否有相应纹理。
横截木材面面观
对于板木结合的家具识别,简而言之,一般是在衣柜框架和层板、抽屉内板等这些大面积的位置为人造板材。如果生产商在人造板外贴了实木皮,虽然表面光滑提高了耐用性,但在板材截面会发现两个面交汇纹理木纹,不合树木正常生长方向,这是主要的识别办法。
细微钉孔不放过
一些框架采用实木,侧板、搁板等使用薄木贴面的刨花板或中密度板的家具,其板材的中心位置实际就是胶合板或各种废木料。这类家具看样品很难鉴别,但在进场后安装时,利用钉孔的位置就可以看出来,如果是刨花板就有木屑的,密度板则呈现纸浆状,消费者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进行鉴别。
手摸鼻闻差不离
消费者可以用手敲几下木面,实木材料会发出较清脆的声音,而人造板则声音低沉。此外实木皮感觉很有质感,而一般人造纸皮的手感是干涩的。
最为常用的但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就是近距离闻一下家具的气味。多数实木带有树种的香气,松木有松脂味,柏木有淡香,樟木有很明显的樟木味,但纤维板、密度板则会有较浓的刺激性气味,尤其是在柜门或抽屉内,闻起来比较容易区分。利用这种方便的方法鉴别,相信自己判定的实木家具也一定差不离。
五、家具合同五花八门 示范文本正在推行
【背景】
家具合同五花八门 示范文本正在推行
目前国家并无强制性的家具合同文本,市场中各品牌或用自己定的合同,或用卖场统一合同。由于编订合同的角色不同,每种合同的倾向性也不相同。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2月17日发布了《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并于当年3月15日正式推行。该合同虽然仅属于推荐性文本,但推行至今,无疑对北京市场中的家具买卖行为起到了极大的规范作用。到目前为止,蓝景丽家家居广场、城外诚家居广场、闽龙陶瓷总部基地等家居卖场均已使用该合同;居然之家和红星美凯龙也以该合同为依据,制定了更细致的合同文本;而众多家具独立店也放弃原本的自拟合同,改用该合同文本。
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长王平介绍,《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专业人士在对家具行业进行充分了解后编订的,主要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令买卖双方权责变得更加清晰,较为客观公正。
【发现】
现行家具合同完整不完美 附加条款中可能藏猫腻
现在市场中普遍使用的《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是2009年3月15日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家具协会联合制定的,这份合同属于推荐、指导性质,并非强制合同。不过多数卖场和商家都使用由这份合同衍生的规范合同文本。
合同推行至今,已三年有余,经过市场实践不难看出,目前的家具合同虽然对家具基本情况、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及验收和违约责任等九项内容作出规范,但仍存在进步空间。蓝景丽家家居广场总经理尹勃表示,现有的家具合同基本算完整,但严格说来并不完美,有些细节部分消费者和商家仍需要通过补充协议和附件,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买卖双方都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尹勃提醒消费者和商家,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合同中尽量不要出现未填的空白项,如有不需填写的部分应用斜线划掉。而对于合同外的附加条款,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后再签字,商家也应严谨对待。
如今市场中的促销此起彼伏,折扣力度也越来越大,这令“先交订金定下折扣”的做法成了家常便饭。正因为如此,“交了订金”与“退换货”的关系成了大家关注的重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为消费者解疑,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中的“订金法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如违约,即丧失取回订金的权利;而卖方如违约,要双倍返还订金。
【提示】
商家“免责条款” 早已失效 如若发现可以投诉
凡签过合同的人都知道,类似于“商家具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内容常常令人束手无策、投诉无门。对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长王平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早已出台的规则明确指出,自2010年11月13日起,商家合同上的一切免责条款均失效,新合同中也决不能出现类似字句,否则将视为违法合同,这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家具行业。今后,消费者只要发现有相同字眼的合同或出现任何买卖纠纷均可进行投诉。
【建议】
说无凭 附加条款和产品明细均应写入合同
既然目前家具买卖合同仍处于完整而不完美的阶段,那么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个性化供需要求,唯有以“补充协议”或“附加合同”的方式出现,以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实际上,“口说无凭”的道理简单易懂,但很多消费者在面对能说会道的导购时,常忽略“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中”这一重要环节。家具与电器等规范商品不同,材质、尺寸、细节调整、送货日期、安装细则、售后服务等许多具体问题都需要买卖双方经过详细沟通后再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合同上标明与否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长王平提醒消费者,任何与产品有关的附加要求,包括所购产品明细都必须让商家写进正式合同中,这样出现问题才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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